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

"We want to be happy...Buddha's recipe for happiness is stunningly simple: Try to become a good person." (Dalai Lama)

西藏的宗教與政治領袖達賴喇嘛是許多人尊敬的宗教導師,在一篇題目為「What is Love?」的短文中,他提到人類在追求快樂,而金錢、名氣....換不到快樂,要快樂,唯一的方法就是成為一個好人,而達賴喇嘛對好人的見解是,一個有愛的人。如何成為一個有愛的人呢?達賴的回答時,從改變心中的態度和思考方式開始,關鍵在於操練「同理心」,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思考、感受....進而學習去愛他;透過人與人之間共同的聯繫著手,去愛每一個人,包括仇敵。

先放下宗教信仰的不同,我很佩服達賴喇嘛的見解。他看到外在的事物無法使人快樂,也看到唯有「愛」才是通往快樂的大道。達賴喇嘛的愛並不只是一套學說,他也在政治上試著展現這樣的愛。

我不知道達賴會怎麼解釋「唯有透過愛,人才能真正快樂」。是透過經驗?人生的體悟?但如果愛是建立在要讓自己快樂的前提上,這樣的愛在本質上是自私。而如果愛是建立在人類的共同連結上,透過同理去找回人與人之間的連結,進而從愛自己而學習去愛別人,這樣的情操很偉大,但是每個人真的都可以用這種(無私的)「愛」自己「愛」別人?這樣的愛真的可以在每個人身上找得到?

耶穌的門徒約翰曾經寫過一句話: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人與人相愛的基礎是建立在神對我們的愛,而不是建立在要讓自己快樂。

如果這世界上沒有一位創造主,那麼人類的「愛」不過就是人類發明的一個「遊戲」,用來滿足自己。如果這位創造主不是愛的源頭,那麼人類的愛就只是一個被創造出來的需要,填補創造主的不足。

更重要的是,無私的愛無法自私的動機。除非先有一位無私的神愛我們,我們才能無私的去愛自己和身邊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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